方式 | 目的 | 方法 | 健康促進員與對象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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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方式 | 預防疾病的發生。 | 進行二級預防措施,例如:鼓勵對象定期檢查身體,並及時發現和吸煙有關的疾病的發生。 | 健康促進員:主動 對象:被動 |
行為改變 | 鼓勵個人選擇健康的生活方式,並對自己的健康負責。 | 透過個別或大眾傳播的訊息說服對象作出行為的改變(不要養成吸煙的習慣或進行戒煙)。 | 健康促進員:主動 對象:被動 |
教育方式 | 加深個人對健康生活和技能的認識,從而在行為上作出適當的改變。 | 傳播有關吸煙影響健康的知識 透過小組交流去鞏固對象對戒煙的信念 指導對象戒煙的方法。 | 健康促進員可以帶領整個過程 對象亦可以參與當中的討論 兩者地位平等。 |
賦權方式 | 與對象合作,並滿足個別對象對健康的需要 。 | 只有當對象對行為有憂慮時,才可以開始說明戒煙的題目。 可透過個別或小組的活動按部就班地去協助對象完成整個戒煙的行動。 | 健康促進員:輔助者 對象:決策者 |
社會改變 | 改變社會的環境,以幫助對象採納健康的生活方式。 | 使吸煙成為社會不接受的活動。例如:立法在公眾地方不准吸煙、不准售賣香煙給十八歲以下的人、禁止香煙產品的廣告宣傳活動。 | 必須依靠社會法例或機構制定條例,健康促進員和對象之間沒有直接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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