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並非是單純的內在歷程,而是十分複雜的心理歷程,甚至牽涉到外在的動力因素。早期的心理學家以本能觀點來探討動機的來源,後來新興的學派所持的觀點則更為廣泛。指定教科書概括介紹了這些不同的動機理論,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是需求理論。
請閱讀指定教科書:《心理學》,頁314—319。
一直以來,心理學家不但研究動機的性質以及動機與行為的關係,也企圖對動機的產生和作用作有系統、概括和原則性的解釋,並發展出很多動機理論。
- 本能論 早期的心理學家認為,動物的行為是由與生俱來的本能所控制的,也就是說,動物先天的生理機能,促使它們表現出某些行為。然而,本能論只能解釋部分人類的共通行為,卻不能解釋當中相異之處,因此已逐漸式微。
- 驅力論 當個體體內因某種基本需要未被滿足或出現缺乏時,個體便形成一種不愉快的緊張狀態,這種“驅力”會導致個體採取某些行為來降低或消除體內的緊張(郭靜晃等,1994)。行為主義學派的霍爾認為,個體表現的行為是為了減少驅力,滿足需要,所以個體會重複加強這些行為。不過,由於驅力論對動機的解釋有不少限制,所以慢慢被人本學派的理論所取代。
- 誘因論 這是一套相當簡單的理論。個體如果覺得外在的事物對自己具有吸引力,便會激發其展現某些行為的動機。然而,誘因論仍然無法對部分個體行為(如自殺或其他危險行為)的成因作出合理的解釋。
- 覺醒理論 覺醒理論認為個體需要接受外在環境某程度的刺激,並對此維持着某種警覺狀態(葉重新,2004)。若該刺激過於強烈,個體會嘗試把它減低;若刺激過弱,個體又會作出某些行為把它提高。只有在合適水平的激勵之下,個體才會有最佳的表現。
- 需求層次論 人本心理學派對人類的動機持一種整體的看法。馬斯勞認為個體的各種動機是互相連繫的,各種動機之間關係的變化又與個體身處的社會環境有密切的關係。馬斯勞強調人類的所有行為都是由“需求”所引起的,而需求又有高低層次之分(張春興,1998)。馬斯勞將人類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每當較低層次的需求因目的達到而獲得滿足後,較高層的需求將隨之而生。這個人本主義的動機理論稱為“需求層次論”。
片段所示的六個層次的需要,最底部的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要,人類在基本的需要得到滿足,便會進一步追求更高的層次。
在需求層次論中,自我實現的需求被視為“成長需求”,只有在其下各項“基本需求”獲得滿足後才產生。故自我實現成為了人本心理學派所提倡的追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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