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我们将简要概述几个来自不同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这些理论运用一系列构念、命题、边界条件、假设和深层逻辑来解释不同类型的社会行为。本节仅对这些理论进行简单的介绍,若想详细和深刻的理解这些理论,建议读者查阅这些理论的原始来源。
代理理论。代理理论(又称委托与代理理论),是组织经济学中的经典理论,由罗斯(1973) 1 提出,解释了两个目标不一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例如雇员和雇主之间,组织主管和股东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代理理论的目的是约定最佳的契约和条件,最小化由于双方目标不一致造成的影响。理论假设的核心是人都是利己主义的个体,理性有限且不愿意承担风险。该理论适用于个人或者组织层面。
代理理论中的双方当事人即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委托人雇佣代理人代替他们执行某项任务。委托人会快速和有效地完成指定任务的目标,而代理人的目标是用自己的节奏完成任务,规避风险,在共同利益中寻求个人利益(例如个人薪金)。因此,两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信息的不对称性自然而然导致委托人无法观测代理人的行为或者无法准确度量代理人的能力。这样的不对称性可能导致代理出现问题,包括代理人没有付出相应精力去完成任务(道德风险问题)或者歪曲自己的专业技能以获得代理任务,却无法像委托人期待的那样完成任务(逆向选择问题)。典型的契约是基于行为的,例如按月支付的工资,无法克服这些
问题。因此,代理理论建议使用基于结果的契约,例如在任务完成后支付佣金或者基于行为与结果激励的混合契约。虽然雇员的工资是一个基于行为的契约,但是雇员的股票期权计划是基于结果契约的。代理理论也建议雇主使用工具,来提高基于行为契约的效能,例如引入监控机制的投资(如雇佣监察人),来克服由于道德风险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根据代理人的表现而定的续约契约(评定表现使契约变成部分结果导向);或者改进指定任务的结构使其更加程序化,以便于观测。
计划行为理论,由阿耶兹(1991) 2 提出,该理论是一个广义的社会心理学范畴内的个人行为理论,用于研究范围广泛的个人行为。它假设个人行为基于理性思考和社会压力,表现出有意识的理性选择。计划行为理论假设行为是基于个人对该行为的意图,行为是一个函数,与个人对该行为的态度、行为的主观规范以及行为控制感知相关(图表 4.2)。态度是指个人对某项行为所持的整体正面或负面的感觉,态度可通过综合某人对某项行为所致的结果的信任来评价,态度权重由对结果的赞许度来衡量。主观规范是指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表现为不同团体(例如朋友、同事、公司主管)预期规范的加权组合。行为控制是指为限制某种行为,个人对于内在和外在的行为控制感知。内在控制可能包括个人执行目标行为的能力(自我效能),然而外部控制是指在执行行为过程中对外部资源的获取(推进条件)。计划行为理论也提到,有时想要执行某种行为,但是缺乏需要的资源,因此,行为控制除了可以间接影响行为(以意向作为中介)之外,还可假定行为控制直接对行为造成影响。
计划行为理论是早前理性行为理论的扩展,理性行为理论认为感知的主要驱动力是态度和主观规范,而非行为控制。阿耶兹将行为控制加到计划行为理论中,用以解释人们可能无法完全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例如在浏览网页时没有高速网络接入)。
创新扩散理论(IDT)是通信领域内具有开创性的理论,用以解释创新如何在众多潜在采纳者中扩散。埃弗雷特•罗杰斯(1962年)基于508个扩散研究观测值创建了该理论,但是最早研究这个概念的人是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该理论中的四个关键元素分别为:创新、通信渠道、时间和社会系统。创新,包括新技术、新实践或者新想法,采纳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在宏观(群体)层面,创新扩散理论认为创新扩散是一个通信的过程。在社会系统中,人们通过通信渠道(例如大众传媒或者早前的采纳者)了解新的创意和该创意的潜在好处,并被说服采纳该创意。扩散是一个时间过程,在早期采纳者中扩散过程缓慢,当创新被主流人群接受时,扩散过程开始加速,当采纳人群饱和的时候,扩散过程最终减速。因此累积的采纳曲线是一个S形,如图表 4.3所示,采纳者的分布符合正态分布。所有采纳者都不同且根据采纳的时间,采纳者被分为创新者、早期采纳者、早期众多跟进者、后期众多跟进者以及滞后者。扩散的速度取决于社会系统的特征,例如意见领袖(其意见受到其他人重视的专家)和变革推动者(影响其他人行为的人)的出现。
在微观(采纳者)层面,罗杰斯(1995) 3 认为创新采纳过程包括五个阶段:(1)获知:当人们通过大众传媒或社交渠道来了解创新,(2)说服:当人们被早期采纳者劝服采纳创新,(3)决策:人们决定采纳或拒绝创新,(4)实施:人们初步运用创新的程度不同,(5)确认:人们决定继续使用创新(见图表 4.4)。该理论假定了5个创新特征来描述采纳者的决定:(1)相对优势:相对于早期创新,现有创新预期收益高,(2)兼容性:创新匹配采纳者的工作习惯、信念和价值的程度,(3)复杂性:人们学习和使用创新的难易程度,(4)可试用性:创新可以被试验的程度,(5)可观测性:创新结果可清晰被观测的程度。最后两个特征被许多创新研究忽视。复杂性与创新采纳呈负相关关系,然而其他四个特征与创新采纳呈现正相关。创新采纳也取决于个人因素,例如采纳者的风险倾向、受教育程度、世界大同主义和通讯的影响。早期采纳者一般偏好风险,受到良好的教育以及倾向于依赖大众传媒了解创新信息,然而后期采纳者更多的依赖人际关系(例如朋友或家人)作为他们信息的主要来源。创新扩散理论由于“创新偏见”(即认为所有创新都是好的,都会在整个群体间扩散)而受到批评,因为该理论不允许无效的创新,例如时尚,在没有被整个群体采纳或者被更好的创新所替代的情况下会快速消亡。
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由佩蒂和卡乔鲍(1986) 4 提出,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ELM)是心理学领域内关于态度的形成或改变的双过程理论。它解释了针对特定对象、事件或行为,如何影响个体近而改变他们的态度以及这些改变策略的相关效用。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假定个人态度可由两种影响路径来描述:中心路径和外围路径。它们的区别是大量有用信息处理不同或者精细加工不同(图表 4.5)。中心路径要求个人在形成一个对目标对象的判断前,必须思考与目标事件相关的论点信息,详细地查看论点的利弊。在外围路径里,主体依赖外部“线索”,例如早前的用户数量、专家的推荐或者推荐的喜爱程度,而不是依靠论点的质量来决定他们对目标对象的态度。外围路径没那么多认知要求,我们通过运用论点质量和外围线索这两个构念,对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中的态度改变路径进行典型操作。
人们受中心路径影响还是外围路径影响取决于他们详尽描述论点优点的能力和动机。这种能力和动机被称作精细加工可能性。具有高精细加工可能性(高能力和高动机)的人更容易仔细地处理信息,因此受到论点质量的影响更大。然而那些具有低精细加工可能性的人更容易受到外围线索的影响。精细加工可能性是环境特征而不是个人特质。例如,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病症时可能使用中心路径(凭借他/她的专业技能),但是在通过汽车修理工了解他的车况时使用的是外围线索。就这点而言,该理论对新产品或新想法甚至社会变革中如何改变人们态度有着广泛的启示。
一般威慑理论。两位18世纪的功利主义哲学家,贝卡里亚和杰里米·边沁,提出了一般威慑理论(GDT)来解释犯罪和减少犯罪的方法。一般威慑理论解释了个体做出异常、反社会或者犯罪行为的原因。该理论认为,人们都是理性的(对于附和行为和离经叛道行为),经过理性的成本效益估算后,他们大量地选择了离经叛道行为。人们自然会选择使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离经叛道的选择会增加个人收益或者快感。因此,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及提高犯罪份子的逮捕率能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迅速、严厉和必要的惩罚是一般威慑理论的核心构念。
然而,经典的犯罪学实证主义研究一直在寻求产生犯罪行为的普遍原因,例如贫穷、缺乏教育、心理状况并对如何改造犯罪分子提出推荐策略,例如向犯罪分子提供职业培训和医疗服务。一般威慑理论重点研究犯罪分子的决策过程和影响这一决策过程的情景因素。因此,犯罪分子的个人情景(例如他的个人价值、富裕程度和对金钱的需求)和环境情景(例如目标被保护的程度、当地警察的效率、犯罪分子的逮捕率)在犯罪决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般威慑理论的研究重点不是如何改造犯罪分子或避免犯罪行为,而是如何降低犯罪行为的吸引力来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了这个目的,“目标强化”,例如安装门栓和增强自卫技能;法律威慑,例如减少某些犯罪行为的假释、“三击服刑制”(源自棒球术语三击出局,指犯罪分子犯罪满三次就强制入狱监禁,哪怕第三次犯罪很轻或者不值得监禁)、死刑;利用邻里监督等方式增加逮捕的机会;针对毒品和黑社会犯罪成立特别任务小组,增加警力巡逻和犯罪相关教育课程例如发布“犯罪分子将会被起诉”的高曝光率公告都能够有效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一般威慑理论不仅对传统犯罪有意义,而且对当代白领犯罪,例如内部交易、软件盗版和非法音乐分享也有着重大意义。
- 11898 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