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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19 January, 2016 - 18:02

专业人士如内科医生、律师和一些小型企业可能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收支。收付实现制是指在现金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在现金实际流出时确认支出。例如,在收付实现制下,一个公司会把因2010年向客户停供服务而在2011年才收到的现金作为2011年的收入。同样地,一个公司将把在2010年发生却在2011年支付的现金确认为2011年的费用。在纯粹的收付实现制下,即使购买建筑也将被借计为一项费用。然而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下,长期资产(例如建筑)的购置会被借记为一项资产,然后在使用寿命内进行折旧(逐渐确认为费用)。一般情况下,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少数个体户和小型企业使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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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3.1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比较 
 

因为收付实现制不能使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入相配比,所以一般在理论上是不被接受的。只有在收付实现制下得到的结果接近于在权责发生制下得到的结果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才能够被接受。使用收付实现制的公司不必编制调整分录除非他们发现在会计期编制分录时出现了错误。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将收付实现制用于所得税的规划。

在本书中我们使用能使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权责发生制,因为它被大多数的公司所采纳。权责发生制是以销售活动的发生和服务活动的实现来确认收入的,与何时收到现金无关。费用是以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认的,而不管何时支付现金。例如,假定某一公司以赊账的方式向某个客户提供了服务,尽管公司没有收到现金,但是这笔收入却在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来确认。由于公司先前已经确认了这笔收入,随后当公司收到现金时,就不再确认收入。在权责发生制下,为了使账户保持最新的状态即把那些已经发生但还没有记录的经济活动记入账户,调整分录便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在圖表 3.1中,我们表示出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